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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管重拳整治信用卡乱象 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

发表日期:2021.12.17

  记者昨日获悉,银保监会近日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,严格规范信用卡息费收取;强化治理信用卡过度授信;督促转变信用卡粗放发展模式,整治滥发卡、重复发卡等问题。
  通知发布后,工行、建行、农行、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相关负责人纷纷表示,将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。
  治理乱分期:
  打击信用卡“息费”陷阱
  银保监会称,近年来,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,在便利群众支付和日常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但近一时期部分银行信用卡业务经营理念粗放,服务意识不强,风险管控不到位,存在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等行为。
  通知要求,严格规范信用卡息费收取,并全面加强信用卡分期业务规范管理。银行应提高信用卡息费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,展示分期业务资金使用成本统一采用利息形式;违约或逾期客户负担的息费总额不得超过其对应本金;应明确分期业务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,不得通过诱导过度使用分期增加客户息费负担。
  CFT50学术成员、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,信用卡是一种支付工具,又有贷款等产品属性。因此,信用卡业务收费名目相对较多,比如服务费、年费、分期费,还有利息、罚息等。银行一方面需要就哪些情况下收什么费用、收多少费用向客户进行全面清晰地展示和说明,避免客户被多收、误收;另一方面也要考虑总体的费用水平。
  通知明确要求,银行必须持续采取有效措施,坚决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。
  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总裁陈明表示,将积极落实监管部署,严格规范经营行为,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,在监管框架下积极创新产品服务。
  治理过度授信:
  防范跨行不合理叠加授信
  当前,部分银行信用卡授信管控不审慎,造成过度授信等问题,不仅加大自身经营风险,还不合理地推升了客户杠杆水平。
  通知要求,银行合理设置单一客户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。在授信审批和调整授信额度时,应当扣减客户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,防范跨行不合理叠加授信。
  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说,扣减客户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,已经在行业和有关地区实践了一段时间。目前,个人征信系统载有个人信用卡相关额度信息,一般银行在受理、审核时都会在征信系统查询已有额度情况,在此基础上综合判断对客户的授信额度,本次是把已有的做法进行统一。
 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,对商业银行而言,应合理核定信用卡额度,尽量减少多头授信,严控过度授信;应严格落实“刚性扣减”要求,在给持卡人授信额度时,必须扣除其在其他银行已获得的额度。
  治理滥发卡:
  长期睡眠信用卡比率不得超20%
  一段时期以来,部分银行经营理念不科学,盲目追求规模效应和市场份额,滥发卡、重复发卡情况突出,导致无序竞争、资源浪费等问题。
  通知要求,银行不得以发卡量、客户数量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;长期睡眠信用卡比率不得超过20%,整改后仍超出该比例的银行不得新增发卡。
  未来,银保监会还将动态调降长期睡眠信用卡比例限制标准,不断督促行业将睡眠卡比例降至更低水平。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,与相关机构摸底、测算发现,各行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比率差别较大,但总体上市场份额比较大的机构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比率在20%至30%左右。
  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顾问卜祥瑞透露,中国银行业协会将研究制定或完善信用卡营销、发卡操作风险准备金、睡眠卡管理、分期业务管理、催收管理等信用卡业务领域的自律规则,引导会员单位加强信用卡业务内控合规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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